保山多措并举推进打击森林和草原犯罪工作
全力守护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
今年以来,云南省保山市公安局紧紧围绕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扎实开展各种专项行动。截至11月30日,共破获森林草原类刑事案件起,收缴野生动物活体头(只)、野生动物制品件,以及木材余件、活立木余株、野生植物制品余件。
保山市公安局起草了保山市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工作综合管护专项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切实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到项目、到个人,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积极推进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综合管护专项工作,坚决筑牢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第一道屏障。同时,起草了保护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持久仗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公安机关各警种职责任务,运用公安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技战法创新,形成合力打击的工作机制,确保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工作高效运转。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他们及时研究起草了保山市公安局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和保护“百日行动”集中宣查统一行动方案,组织开展高黎贡山武装巡护,共出动警力人次,开展现场普法教育1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0余份,全力排查化解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筑牢生物生态安全防线。
为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治安稳定,保山市公安局制定下发了保山市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责任明晰、协同高效、打防结合、治理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按照市公安局任务分工和“策应林长、属地管辖、分级设立、逐级负责”原则,将县(市、区)行政区划划分为5个责任区,并配置市级森林副警长,明确对应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责任区森林警长制相关业务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执法工作合力,实现协作化办案、高效率执法,严厉打击涉林资源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林区治安秩序。他们及时研究下发《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各级森林警长制工作并建立健全森林警长制工作台账。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开展林区巡护余次,检查防火卡点个次,巡防重点区域处次,劝诫警告教育余人,发现并排查整改林区治安隐患9个。
保山公安机关通过开展“昆仑”、“清风行动”、“雷霆”、候鸟迁徙保护、打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等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涉野生动植物案件96起。全市公安机关通过深挖线索、信息化破案等手段持续对全市范围内犯罪行为进行高压打击,同时进一步加强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好氛围。
同时,食药环侦支队严格履行好市公安局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职责,通过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加强武装巡护等措施,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在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不懈努力下,高黎贡山区域森林火灾刑事案件实现连续8年“零发案”。
(记者:马燕通讯员:鹿晋芸左阵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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