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保山市人民政府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规定及国家、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实行封闭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自年3月22日00:00至6月15日24:00,对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段全段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保护区。

二、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保护区各级部门要强化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入山路口值守,做好入区人员劝返工作。

三、群众发现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的,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保护区管护部门报告。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入保护区的,将严格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进行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以上公告望社会公众予以谅解和支持。

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

年3月19日

编审:李赛航

责任编辑:施媛媛冉懦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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