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围绕省委省政府怒江现场办公会精神,强化党建引领,助推乡村振兴,全力推进“脱贫致富示范区”建设。

坚持规划引领,全面推进“脱贫致富示范区”高质量建设。出台了《怒江州建设脱贫致富示范区行动方案(—年)》,聚焦“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扶志扶智、推进乡村建设”六个方面做出示范。坚持党对“脱贫致富示范区”建设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四级书记抓“脱贫致富示范区”建设工作机制。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实行州负总责,县(市)、乡(镇、街道)抓落实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成立了怒江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强化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州、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机制。

强力推行“包保、监测、暗访、调度”四个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干部全覆盖包保搬迁群众和“三类重点人群”,及时了解包保对象的生产生活状况、致贫返贫风险和发展需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救助帮扶措施,坚决防止返贫。

坚持示范引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坚持“三农”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一体设计、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坚持试点先行,“十四五”期间,启动5个示范乡(镇)、59个精品示范村、个美丽村庄建设,规划建设怒江大峡谷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兰坪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澜沧江干热河谷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实施脱贫出列村提升行动,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帮扶工作力量,形成“脱贫致富示范区”建设合力。坚持和完善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定点帮扶、选派驻村干部、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推行州四套班子主要领导挂钩县(市)、厅级领导挂钩乡(镇)、县(市)委常委班子成员和其他党员处级干部担任乡(镇)“第一书记”制度,选派乡(镇)大队长向86个村创新增派“强边固防和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风险防范与保护工作队队员”。编制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对口帮扶怒江州项目计划,落实年度帮扶资金,实现上海市浦东新区、怒江州走访对接工作常态化。

保持埋头苦干实干不变,以脱贫攻坚精神推进乡村振兴。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加强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管理,继续实行“双向约谈”“召回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在一线提拔重用优秀干部,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着力打造“有情怀、有血性、有担当”的干部队伍。(怒江民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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