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昆明信息港

20条清单化措施条条具体,这是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的《云南省推动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年措施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中的内容。

清单化措施将督促各成员单位守住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确保年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力争开工建设万装机新能源项目

《任务清单》从加快绿色转型,争当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排头兵,保持优势地位,争当生物多样性保护排头兵等6方面谋划了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认真落实“两高”“双控”任务、持续巩固绿色能源优势等20条清单化措施。

《任务清单》提出,要加快制定出台云南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完善“两高”项目存量、在建、拟建三张清单,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加快“风光水火储”多能互补基地建设,力争开工建设万装机新能源项目,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力延长绿色铝、绿色硅产业链,加快创建绿色能源和绿色制造融合发展示范区。

制定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实施意见;70%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完成14个县(市、区)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的省级认定;培育“云南省清洁生产合格企业”;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和骨干企业培育。

确保年劣Ⅴ类水体比例不高于3%

《任务清单》明确,坚决全面彻底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4方面16类50个问题和国家移交云南省14个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坚决全面彻底整治滇池沿岸违规违建问题,认真查处粗钢产能复核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17个限期年内完成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

从严从实从细开展“环保革命”。对16个州(市)和个县(市、区)的大气、水环境质量进行月调度、月通报并督促整改。强化饮用水源保护,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确保年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91.1%,劣Ⅴ类水体比例不高于3%。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重金属污染等突出问题。

加快乡镇生活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湖泊革命”污水垃圾治理工程“补短板”三年行动,确保到年底全省73%的乡镇镇区和5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53%以上。

争创高黎贡山、亚洲象等国家公园

《任务清单》提出,要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协助办好COP15第二阶段会议。配合做好昆明生物多样性基金成立和运营,研究设立COP15会址永久性标志。同时,认真执行《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及相关法规,扎实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争创高黎贡山、亚洲象等国家公园。争取建设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国家实验室,加强生物资源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技术研究。

制定云南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计划,在城镇、农村、工矿园区、交通沿线等范围内,科学、有序推进绿化美化行动。全面构建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推进“森林云南”提质增效,增值生态资产,提升生态碳汇能力。落实林长制,持续推进森林云南建设和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强化湿地保护。

《任务清单》明确,要探索“两山”转化路径。探索实践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生态价值核算,支持普洱市、澄江市、水富市、屏边县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完善野生动物肇事和损害补偿机制,提高补偿额度。指导香格里拉市、维西县、贡山县、剑川县、玉龙县完成生态综合补偿试点任务。

在强化保障支撑方面,《任务清单》提出,要制定出台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年工作要点,加快云南智慧环保建设。创新绿色金融产品,积极参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运营。建立健全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环境损害成本的绿色发展价格政策。(开屏新闻记者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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