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劳务报酬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第号提案的答复
云林函〔〕号
赵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专职护林员劳务报酬的建议的提案》(第号)交我们主办。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云南省公益林管护基本情况
公益林管护是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任务之一,是实现政策目标的前提和基础。云南省自年启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后,始终把对公益林的严格管护放在突出的位置。各地依靠补偿政策的支持,以落实管护责任、管护人员、管护措施为抓手,不断加大管护力度,提升管护水平,确保公益林资源安全。目前,全省已初步建立了管护体系和网络,共有公益林护林员约3.2万人,补偿面积1.38亿亩,管护区内森林火灾明显下降,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滥伐盗伐、毁林开荒、违法征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大幅减少,公益林管护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云南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是国家西南生物生态安全的第一道屏障,也是公益林管护的重点区域,承担着维护区域、国家乃至国际生态安全的战略任务。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保山市)纳入国家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面积为万亩,年度补偿资金万元,共聘请护林员人。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保护管理措施,保护区资源保护取得显著成效,生物多样性得到恢复,生态功能进一步增强和显现。
二、关于提案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
(一)关于进一步加大森林管护补助资金。近年来,省林业和草原局会同省财政厅积极向国家反映汇报我省生态区位特殊,生态建设和森林管护任务重,不断争取中央加大对我省森林管护资金的支持。目前,补偿标准已从启动时的每年每亩5元,提高至16元。同时,省级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将省级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与国家标准一致,切实加大了补偿力度。此外,鉴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滇西边境地区,林农交错,公益林管护难度大,省林草局在公益林管护站点等管护基础设施建设上,对高黎贡山倾斜安排,如—年,连续下达高黎贡山地区(隆阳区)公益林管护站9个,数量居全省各县市区首位。
《云南省森林资源管护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明确,我省公益林管护资金是按照国家和省政府认定的面积及既定标准下达,全省统一标准,无法单独针对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提高补助标准。建议在现有补助资金不变的情况下,通过科学划定管护责任区,采用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护等信息化管护手段,提高管护效率和科技水平,降低管护成本,适当精简现有护林员人数,从而达到提高护林员报酬的目的。同时,统筹使用天然林护林员、生态护林员,满足管护区管护需求。下一步,省财政厅、省林草局将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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