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云南网

秋意渐浓,候鸟南归。位于横断山脉最西端的中缅交界地带的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绿意依旧、景色宜人,鸟儿或在天空高飞,或俏丽枝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长期以来,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怒江边境管理支队贡山边境管理大队全面落实国家生态战略,注重综合治理推进,主动服务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建设,依托大队各边境派出所所辖抵边警务室创新建立“生态警长”,构建实施“生态警务”,常态化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宣讲、警示教育,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持续加大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在高黎贡山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9月9日凌晨,贡山边境管理大队茨开边境派出所民警在出警返回途中发现一只“小鸟”横卧在马路中央无法飞行。民警见状,便将“小鸟”带回派出所进行悉心照料。次日,茨开边境派出所与贡山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取得联系,鉴定出民警救助的“小鸟”为国家三有保护鸟类——夜鹭,为亚成体,随后,茨开边境派出所民警将夜鹭移交至野生动物保护部门。

9月11日这天,国家三有保护鸟类——夜鹭两次“光临”独龙江边境派出所。“警察同志,今天我去江边干活,发现一只不常见的‘大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所以送到你们这里。”9月11日10时许,独龙江乡网格员王鑫晶在江边务农时,注意到一只长相奇特的鸟在水中挣扎,像是受了伤,翅膀虽不断地扑腾着,但却始终飞不走,王鑫晶认为这只鸟可能是保护动物,所以急急忙忙地将“大鸟”救起送到了独龙江边境派出所巴坡警务室。收到“大鸟”的警务室民警郑森普观察发现,这只“大鸟”鸟喙细长而尖、背部有黄褐色羽毛,由于一时也无法分辨出是什么鸟,于是将图片发至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贡山管护分局,经工作人员确认这只“大鸟”为国家三有保护鸟类——夜鹭,为亚成体。

无独有偶。9月11日19时,独龙江边境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孔当村普卡旺小组开展治安巡逻时,也发现一只疑似受伤的夜鹭,民警将夜鹭带回派出所进行仔细检查,并对其受伤的脚部进行消毒、包扎。此后,两只受伤的夜鹭被移交至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待两只夜鹭治疗康复后将放归大自然。

近几年野生动物的频繁出现,也生动的说明了高黎贡山生物生态保护成效显著。

一直以来,怒江州坚持不懈做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贡山边境管理大队紧密结合辖区、驻地实际,在创建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优化完善高黎贡山地区保护地布局,建立以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上积极作为,对高黎贡山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实行严格保护,采取走访入户、集中宣讲的方式到辖区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活动,面对面地向辖区群众宣传野生动物、植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结合破坏生物多样性的典型案例和辖区少数民族生活习惯,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野生动植物工作中,形成边境管控、生物多样性保护齐头并进的趋势,在.公里的边境线上呈现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景。

下一步,贡山县边境管理大队将紧紧围绕云南省委、省政府“两区一胜地”目标定位,按照怒江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做好高黎贡山国家公园生物多样性宣教工作,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力度,为群众普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知识,增强公众保护意识,用实际行动共同维护生态安全,共建和谐生态家园,为高黎贡山建设成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核心区的样板标杆添砖加瓦。

云南网通讯员谢鹏余润强苏震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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